2024/6/26
关于合肥体育中心招募轮滑培训合作伙伴的公告
合肥体育中心现诚寻轮滑培训合作伙伴,拟通过公开招募形式,以评审合作方案打分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具体合作模式附后,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合作商家联系我司经办人,洽谈合作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17:00前。
商务会谈时间为2024年7月2日,将根据实际报名单位安排各家具体,请等候通知。
公司: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合肥体育中心贵宾区一楼
联系部门:全民健身部
联系电话:0551-63542478
合体轮滑培训合作方招募需求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体产业轮滑培训合作项目;
2、实施地点:室外训练场地
3、项目主体单位: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次合作期限为“3+1+1”模式,即首次签订3年合作协议,期满后若考核合格,双方可选择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续签合同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
2、合作场地经营轮滑项目培训,合作团队需要有独立法人且具有经营从事轮滑培训相关工作,授课教师需要满足轮滑培训授课行业要求。
3、培训报名费统一缴纳至我司账户,招生需使用现有合肥体育中心招生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培训结束按中标金额约定比例按月结算,合作方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点为6%,产生税差将由合作方自行补足)及结算申请等相关结算材料。
4、合作期间,合作团队必须采取必要和有效措施确保所使用区域的消防、建筑、设施等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如因合作团队人员行为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合作团队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对招募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5、招募人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合作团队负责场地能耗,工作人员、教练员、办公设备以及税费等费用。
6、合作团队所有教员须招聘具有教学资质(教学资质为国家级或省市体育局认可并盖章的轮滑项目水平资格证书)的教练员,并对培训过程中学员的人身安全全权负责。合作期内,培训场地以及学员发生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合作团队承担全部责任,与招募人无关。
7、合作团队制定培训项目、价格和宣传方案需交由招募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未通过审核的内容如擅自发布或招生项目招募人有权处理,因此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由合作团队承担。
8、合作团队将作为招募人的合作部门,必需无条件服从统一管理,对外宣传必须统一以“合体培训”的名称宣传。
10本次招募合作施行保底营收合作分成模式,合作团队需保证第一年的营业收入高于 60 万元,若未达 60 万元则需限时予以补足,于补充完毕之后按照双方约定实施分成。前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需依照20%的幅度实现递增,直至实现年度保底经营收入100万元则停止递增。若考核合格则继续合作,双方针对年度经营营业额开展收入分成工作,分成比例为3:7(即我方占 30%,对方占 70%)。
11、合作团队有义务配合招募方做好公益活动,政府指令的惠民项目的落实。
12、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
13、招募方只提供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具体现场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合作团队因经营需要的设备设施投入等,均自行负责。合作期内场地若进行培训使用的固定器材安装需将方案提前报至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区域内卫生情况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14、合作团队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建筑结构性质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教学培训区域进行装修改造,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请招募人并附详细图纸,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接受人员检查和监督;装修改造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涉及政府审批的,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进行。招募方无需对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或拖延有关装修批准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后果负责。
15、营业时间由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协商制定。
16、合作团队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场地,非经招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场地用于其他用途。
17、合作期内,合作团队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学员投保(意外险种),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方应自行保管好设备、货品、现金、场地训练器材等全部财产,如发生丢失、损毁,由合作团队自行负责。
18、凡遇大型活动和大型赛事,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服从招募人、公安部门及承办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若遇有特殊情况而需要暂停使用和临时覆盖广告设置等,中标方亦必须同样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减免任何费用之理由;
19、合作方通过设计培训产品以各种形式收取的培训学费、学员以计次形式消费等销售产品,自收取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双方合作期,如有超过,招募方有权立即予以制止,所涉及的退费或消费者损失纠纷等均由合作团队自行负责。如因私自授课被第三方追偿的,招募方有权就追偿部分要求合作团队承担相应责任。
20、合作团队需要配合招募人进行项目拓展,并享有优先合作权益。本需求内不涉及的培训项目点合作将另做约定。
21、合作期间,合作方需要提供周期营业指标辅助完成年度营业额完成。若在无其他活动停馆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累计两个季度(180天)无法完成营业指标,则双方合作协议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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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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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以及投标人实力 (60分) |
项目培训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制定项目培训执行方案,方案需要包括:教学大纲、使用教材目录,课程设置,收费标准,项目主负责人资质,培训项目《安全预案》,如有老学员则增加老学员移交等内容,按照投标文件阐述内容评定得分:优秀得20-15分;良好得14-10分;一般得9-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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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赛事执行组织经验 |
1、投标人制定与本培训内容相关的培训科目赛事衍生方案,项目执行团队水平、执行团队所获得的荣誉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5分;一般得4-0分。
2、赛事执行经验 执裁省级培训内容相关赛事业绩1场(备注:系列赛事含多场单场赛事的算作一场),得5分;市级培训内容相关赛事业绩1场,得3分;区级以及俱乐部邀请赛1场业绩,得1分。本小项上限10分。 注:省市级赛事承办的秩序册或上级赛事主管部门盖章批文、赛事举办媒体宣传内容截图作为承办业绩材料。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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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配备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教练员、教学顾问等进行综合评定: 1、所聘用培训师资需要满足5人及以上,同时持有社会指导员证,教练员证,相关资质证书,其中: 国家级师资占全部师资的超过20%不足50%,得10分。 国家高级师资占全部师资的超过50%不足80%,得7分。 国家高级师资占全部师资的50%以下,得3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务关系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所聘用教练员在满足培训开展持轮滑项目裁判员资质: 国家级裁判员一名,得4分; 一级裁判员一名,得2分。 此小项满分1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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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运营经验(40分) |
投标人学员/团队荣誉 |
自2020年来投标人团队培养学员获得成绩即荣誉业绩: 获得轮滑项目全国竞赛团队/个人前两名,单场次个人/团队奖项一项得10分; 获得轮滑项目省级竞赛团队/个人前两名,单场次个人/团队奖项一项得5分; 获得轮滑项目市级区级竞赛团队/个人前两名,单场次个人/团队奖项一项得2分; 此项满分为25分。 业绩需要提供学员培训证明以及教体局或者单项协会举办的锦标赛或者公开赛秩序册内容或赛事通报证明文件; 每场赛事不重复计分,单场次内同一名学员奖励不重复计分。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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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益普惠性培训经验 |
自2020年来,投标人参与教育系统普惠类培训经历业绩: 参加合肥市内小学课后三点半服务,幼儿园课后延时班服务经验业绩,得5分,满分15分。 注:以校企合作协议作为有效业绩材料,每个年度同一所学校的可做两份业绩。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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