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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体育中心游泳馆水处理药剂及水质养护 服务竞价文件

2020/6/9

各投标单位:
  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合肥体育中心游泳馆水处理药剂及水质养护服务通过竞价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服务单位。请各单位接到该函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合肥体育中心游泳馆水处理药剂及水质养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0TYCY0014号
  三、项目预算:9.99万元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项目概况:服务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合肥体育中心戏水池800m³、训练池1650m³、竞赛池3750m³、跳水池3750m³的水质养护服务、自动投药设备的提供及维护(泳池实际容量以现场勘测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不小于五年;
  2、有本地市场大型场馆不少于三家同等药剂承包或供应服务业绩;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含有水处理药剂或化工经营许可;
  5、为确保服务质量,本次招标限于本地公司(含本地分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要求:
  1、提供泳池药剂在线水质监测设备及自动投药系统,确保泳池药剂为自动投加,自动检测(水处理药剂由服务方提供,主要药剂包括但不限于二水二氯、杀菌剂、澄清剂、除藻剂、中和剂、PH升高剂、PH降低剂、三氯速溶片等);
  2、专人服务,定期提供游泳馆水质检测分析工作(一周一次);
  3、协助设备维护及水质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提供有效处理方案;
  4、负责对游泳馆水质管理员进行水质养护专业技术培训,及日常工作对接、配合工作;
  5、协助卫生主管部门水质检查准备工作;
  6、配合参与其他与游泳馆水质相关的工作。
  八、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九、报价要求:
  各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包括材料(主要及辅助材料)及设备的生产(购买)、包装、运输、装卸、加工(含加工过程中的主要及辅助材料损耗)、检测、验收、维保、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总价是投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900.00元,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项目概算,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中标后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十、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对游泳馆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维保价格或索赔的要求。电话:0550-63542428手机:13955191036(陈工)
  十一、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竞价文件里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根据项目要求编辑),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作为标书内容一同提供。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
  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单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竞价文件设定的项目预算;
  6、 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评委委员会评议认为构成废标的其他情况;
  9、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0、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11、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1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十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竞价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中标人、招标人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价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竞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标的物的数量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5、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6、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可续签合同。
  十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提供服务一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首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0%,尾款30%于合同截止日期后三十日内支付。
  十六、报价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15时前密封盖章报到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安徽合肥体育中心(合肥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内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向西100米),如有未尽事宜请在报价中说明。
  联系人:何工    电话: 0551-63698038
  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财务部

  2020年 6月8日

附件1.报价一览表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